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鄂学位〔2012〕6号)的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含双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要求
(一)2017年要申报专业如下:
电子商务(120801管理学);环境设计(130503艺术学);视觉传达设计(130502艺术学);产品设计(130504艺术学);物联网工程(080905工学);
(二)申报材料
1、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三)材料上交时间
请二级各学院最迟于3月22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403办公室,并提交电子版。
二、新增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新增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须具有学士学位授权4年以上(至少有4届毕业生),应是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且为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师资力量等教学资源充足。
(二)新增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
(1)申请新增双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2)
(2)学校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表(附件5)
(3)新增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实施方案(专业设置、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培养方案一般50个学分。)
(4)评审支撑材料
(5)专业自评报告
2.支撑材料
(1)申报专业的专任教师近4年获得的重要教学和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
(2)申报专业的专任教师近4年出版专著或教材的封面、版权页及目录、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
(3)申报专业专任教师目前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批件或合同;
(4)校外教学实习实践基地协议书;
(5)申报专业开展毕业设计(学位论文)工作的总体计划、规范要求及相关管理办法。
3、材料上交时间
请二级各学院最迟于3月29号将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403办公室,并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李菡联系电话:87786011
附件:申请表格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