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4年度夏秋季征兵命令和省教育厅、省征兵办的部署,依据《兵役法》、《征兵条例》,为做好我院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征兵时间
①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从5月10日起上网报名,并进入网报审批程序;②从6月20日开始征兵,进行初审、初检、体检、政审; ③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
2、征集对象今年征集对象是2014年应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和刚被大学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征集对象的年龄为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应届专科毕业生为23周岁。在校生为当年年满17至21周岁,经体检身体健康、政审合格者。
3、政治条件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等等。
4、身体条件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陆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5、网上报名凡今年报名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都应在网上先进行兵役登记,然后进行应征报名,只有办理了网上报名手续才能给予学费补偿。有应征意向的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从5月1日起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
在应征报名时,按应届毕业生、在校生进行选项报名。应届毕业生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B5纸)、《高校在校生预征报名登记表存根》(B5纸)各一份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A 4纸)一式两份(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在校生填写、打印《高校在校生预征对象登记表》(B5纸)、《高校在校生预征报名登记表存根》(B5纸)各一份、《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A 4纸)一式两份和《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A 4纸)一式两份(注:本人留存,待复学后填报审批),完成网上信息确认,交由我院学生工作处办理审核盖章后发给本人。针对毕业生毕业离校、在校生放暑假的特殊情况,网上报名务于6月20日前完成。
2014年女生报名参军,请于8月5日前在“全国征兵网”上完成报名,并于8月6日后下载打印网报表格(同上)。
6、实地应征凡报名参军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于7月20日前回原籍报名应征,也可于6月20前在学校学工处报名应征;凡报名参军的在校男生,只要户口在湖北省内的,可在6月20日前到我校学工处报名登记,于6月底到武汉市洪山区征兵办体检站体检,从学校所在地洪山区应征入伍。其户口未转入我院的,也可于7月20日前持《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武装部征兵办公室报名,从家乡应征入伍。
实地报名登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5张照片(蓝底1寸)、以便填表查验。
7、优惠政策(1)凡被应征入伍的2013年应届大学生享受国家优先选拔使用(本科生入伍一年半后,表现良好的,可直接提干;专科生入伍两年的可入选士官,立功的可直接提干)、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年学费超过6000元的,补偿学费标准为专科18000元、本科24000元)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就业安置帮扶等优惠政策。(2)对在校生报名应征的,现国家已规定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年学费超过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年学费超过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在校生报名应征入伍的,持《入伍通知书》或武装部出具的入伍证明到学院办理休学手续并保留学籍。(3)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入伍,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绩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院准予毕业。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学工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