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3年度夏秋季征兵命令和省教育厅、省征兵办的部署,依据《兵役法》、《征兵条例》,为做好我院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征兵时间从2013年起全国征兵时间由冬季调整到夏秋季。 ①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从6月20日起上网报名,并进入网报审批程序;②从8月1日开始征兵,进行初审、初检、体检、政审; ③9月1日批准入伍,9月5日起运新兵。
2、征集对象今年征集对象是2013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和刚被大学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征集对象的年龄为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应届专科毕业生为23周岁。在校生为当年年满17至21周岁,经体检身体健康、政审合格者。
3、政治条件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等等。
4、身体条件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陆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5、网上报名凡今年报名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都应在预征报名网上办理预征手续,只有办理了预征手续才能给予学费补偿和代偿助学贷款。有应征意向的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可从即日开始登录“大学生应征入伍网上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下同),按应届毕业生、在校毕业班学生、在校生进行选择报名。应届毕业生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在校生预征报名登记表存根》各一份和《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在校生填写、打印《高校在校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在校生预征报名登记表存根》各一份、《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注:本人留存,待复学后填报审批),完成网上信息确认,交由我院学生工作处办理审核盖章后发给本人。在校生务于放暑假前完成网上报名。
2013年女生网上报名参军还未开通。
6、应征报名凡有意报名参军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回原籍报名应征。凡有意报名参军的在校男生,原则上于7月底前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征。现户口已转入我院的或部分户口仍在入学前所在地的在校生如有意在我院报名应征入伍的,务于7月30日前到我院学生工作处报名。经目测合格后,于8月初到武汉市洪山区征兵办体检站体检,应征入伍地为学院所在地洪山区;其户口未转入我院的,也可于7月底前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武装部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
7、优惠政策(1)凡被应征入伍的2013年应届大学生享受国家优先选拔使用(本科生入伍一年半后,表现良好的,可直接提干;专科生入伍两年的可入选士官,立功的可直接提干)、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年学费超过6000元的,补偿学费标准为专科18000元、本科24000元)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就业安置帮扶等优惠政策。(2)对在校生报名应征的,现国家已规定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年学费超过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年学费超过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在校生报名应征入伍的,持《入伍通知书》或武装部出具的入伍证明到学院办理休学手续并保留学籍。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学工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