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办学档次,增强学生自主学习、创新发展、实践动手等的能力,促进学生全方位素质的提高,调动学生考证、竞赛、发明等方面的积极性,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将在校期间取得如下结果作为选修课学分对待(每项2学分):
1.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及格;
2.国家计算机二级等级考试合格;
3.获国家专利证书;
4.获省级行业资格证书;
5.以我校学生之名义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
6.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的竞赛奖励证书。
以上被认可的学分可作为毕业生毕业时选修课学分,且在毕业成绩单上予以打印。具体申报流程与时间另行通知。
请通知到各班级。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