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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作者/摄影:    来源: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    审核人:     发布时间:2012-04-24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12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湖北省教育厅4月19日《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院2012年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扎实、稳妥、有序推进,经学院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宣传动员

紧密结合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把我院大学生预征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通过校园网、宣传栏、政策公告等形式,宣传贯彻大学生预征工作政策,各各二级学院、毕业班班主任利用手机短信、电子邮件、QQ群、飞信群等方式,把高校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报名流程等传达到每个学生,正确引导大学生树立参军入伍既是有志青年的崇高追求,又是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义务的观念,坚定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理想信念。

二、预征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统一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学院成立预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金勇 副组长:王东明 成员: 刘洪刚 王丽坤 詹卓 汪少清 龚新华 李应忠 毛洪涛 吴叙桥 吴俊 李斌 梁双全 刘华宇

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征兵工作。

三、预征对象

2012年网上预征报名仅面向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专科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

女生与在校生不参加4至7月的网上预征报名,具体预征时间请关注兵役机关另行通知。

四、预征报名人数指标分配

为完成“预征报名人数本科院校男性毕业生的5%、高职高专院校男性毕业生的7%”的预征工作任务,按我院2012年就业工作指标分配,预征报名人数指标分配如下:

yd2333云顶电子游戏:40人;经济学院: 55人;电子信息工程学院:38人;外国语学院:6人;机电工程学院:76人;土木工程学院:60人 ;艺术与传媒学院:25人。

五、预征报名

(一)报名要求。所有参加预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均实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并自行在网上填报、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的网址:http://zbbm.chsi.com.cn和http://zbbm.chsi.cn。资助平台的网址:http://zszz.chsi.com.cn和http://zszz.chsi.cn。

(二)报名流程。

1.网上实名注册(4月20日至7月20日)。需要绑定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一个手机号码最多允许绑定两个账号),注册过程中学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学信档案”中仔细核对个人学籍信息,发现错误要立即与学工处联系修改,以免影响报名工作。

2.网上报名需要填报学费和助学贷款相关信息,照片来自学生本人电子照片,报名完成后需下载打印报名信息(三张表均需打印),报名过程中《预征登记表》里“个人简历”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级、时间、证明人。填好后 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3.初审初检。6月4日前,网报通过的预征对象将按规定填写下载打印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汇总,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或班主任在《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填写“就读学校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单位盖章盖学校党委章)后,递交到学工处。6月10日前,学工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配合兵役机关做好预征对象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工作;学生处、财务处进行预征对象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初审工作,确认无误后,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4.应征入伍。10月31日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在收到通知后,携带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12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六、工作要求

(一)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先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报名时须阅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合格者不予征集。

(二)网上实名注册须如实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系统将会通过手机短信提示毕业生通过初审。

(三)管理部门开始审核工作后,学生将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四)预征对象毕业时须将户口及时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于10月31日前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同时提交盖章后的《预征登记表》、《补偿代偿申请表》。

(五)应征入伍的学生或其家长须于2013年2月31前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审批盖章后的《补偿代偿申请表》交回学生处办理复核手续,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报名学生如有疑问或政策咨询,请及时与学院学生工作处联系。

电话(027-87786863、87786850)。

政策解读网址:(http://www.ncss.org.cn/2012zbzx/)。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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